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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DISPLAY
案例展示
材料要求
⑴材料进场前,必须提供出厂证明及合格证,进场后按规范要求抽检,送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试验室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⑵所用的水泥、砂、等原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,且水泥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及3天、28天强度报告。
联系人:石先生
咨询热线:177-8432-1144 / 151-1188-0840
地址:重庆壹本科B区3-1-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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